江苏同力日升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2元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 本年度现金分红比例低于30%的简要原因说明:
公司高度重视对投资者的稳定回报,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同时,鉴于公司正处于发展阶段,需要充足的资金保证公司的长远发展,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章程》相关规定,在保障股东合理回报的同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拟定了本次利润分配预案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江苏同力日升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为人民币46,208,978.14元,依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按照母公司实现的净利润提取10%的法定盈余公积金4,620,897.81元,当年实现可供股东分配利润额为19,748,080.33元,加上以前年度留存的未分配利润99,808,714.11元,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余额为119,556,794.44元。经董事会决议,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按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2元比例向全体股东派发现金股利。截至2021年12月31日,
公司总股本168,000,000股,以此计算共计拟派发现金红利20,160,000.00元,占2021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13.38%2021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及送红股如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年度现金分红比例低于30%的情况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50,694,195.01元,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119,556,794.44元,上市公司拟分配的现金红利总额预计为20,160,000.00元,占2021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
13.38%。具体情况说明如下:
上市公司所处行业情况及特点
电梯部件和金属材料行业属于资金密集型行业,公司生产用原材料主要为不锈钢,碳钢,结构件和包装材料等,直接材料成本占生产成本的比例较高,资金一直都是影响企业发展的关键因素之一,保持合理,稳定的分红水平可保障公司的持续,稳定发展。
上市公司发展阶段和自身经营模式
目前公司正处于发展阶段,董事会在制定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时,充分考虑了公司目前的实际情况和行业发展情况。
上市公司盈利水平及资金需求
公司2021年实现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50,694,195.01元综合考虑公司长远持续的发展战略,公司2022年经营发展需要有力的资金保障,保持合理,稳定的分红有利于公司的经营发展需要,也有利于长期回报投资者
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水平较低的原因
公司高度重视对投资者的稳定回报,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同时,鉴于公司正处于发展阶段,需要充足的资金保证公司的长远发展,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章程》相关规定,在保障股东合理回报的同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拟定了上述利润分配预案
上市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的确切用途以及预计收益情况
留存的未分配利润将用于原材料采购,补充流动资金,重大项目支出等方面。
公司将严格规范资金使用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提升公司的持续盈利能力,为股东创造更多的价值。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2年3月1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综合考虑了公司所处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及未来发展资金需求等因素,符合公司实际,公司董事会对于该项方案的审议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监事会意见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是在充分考虑公司后续发展及资金现实需求等因素情况下制定的,符合公司经营现状和发展战略,有利于公司可持续发展,有利于维护股东的长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盈利情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同力日升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3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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