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购券不能是“一锤子买卖”
刷短视频看到诱人美食,只需点击下单就能低价拥有。“9.9元抵100元”“套餐原价159元,团购价59元”...如今,在短视频平台点低价团购餐,然后去店里核销,已经成为很多人吃喝的新方式。然而,缩水菜、团购拒绝开发票、诸多附加条款等各种问题也在降低人们对团购的“印象分”。
受疫情反复多次爆发的影响,餐饮业的寒意还没有完全退去。通过短视频平台销售低价团购餐券,将消费者分流到线下门店,无疑是商家吸引食客、聚集人气的好办法。但如果店家不够有诚意,甚至以次充好,以至于吃成了亏,团购餐券必然成为“一锤子买卖”。即使短期内可以帮助商家为低价顾客“回血”,但长期来看,对于强调复购率的餐饮行业来说,无异于自毁招牌。
价格低不代表质量低。商家控制成本的初衷可以理解,但不能建立在欺骗消费者的基础上。从法律角度来说,消费者购买团购券,就与餐饮商家达成了买卖双方的合同关系。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相关规定,经营者应当向消费者提示商品或者服务的数量和质量、价格或者费用、履行的期限和方式、安全注意事项等。以显著的方式,否则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需要承担法律责任。
短视频平台也肩负着主要责任。短视频平台拥有巨大的流量入口,平台用户是潜在消费者。目前在一些平台上,只要商家发布商品或服务的信息,如商品名称、价格、店铺地址等。,并与用户产生交易,他们必须向平台支付软件服务费。短视频平台享受不到高流量带来的经济利益,却在权益受到侵害的同时对消费者横加指责。用户越多,责任越大。短视频平台应加强对入驻商家发布信息的审核,完善售后评价体系,并设置相应的奖惩策略,为消费者营造舒适健康的消费环境。
此外,市场监管部门应该发挥作用。有人担心“一管就死,一放就乱”,但“管”和“放”不是对立的。之所以有“控死”之忧,是因为缺乏法律思维,把“放任”误认为放任。市场经济不排斥新的模式和业态,但必须建立在法律和规则的框架内。监管部门要以问题为导向,惩罚损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用监管力量这只看得见的手塑造社会契约精神,维护公平良好的商业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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